西双版纳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西双版纳勐海县公布新增15例新冠肺炎阳性 [复制链接]

1#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李茂颖

年10月5日,勐海县新增15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其中:无症状感染者13例,确诊病例轻型2例,医院隔离诊治。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活动轨迹

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居住于勐海县勐混镇曼扫村兴旺砖厂,其活动轨迹涉及场所:

9月27日,勐混镇曼扫村兴旺砖厂、黎明农场五分场、打洛镇大贸货场;

9月28日,勐混镇曼扫村兴旺砖厂、医院;

9月29日,勐混镇曼扫村兴旺砖厂、打洛镇荣成汽修旁边货场、黎明农场六分场;

9月30日,勐混镇曼扫村兴旺砖厂、打洛镇荣成汽修旁边货场、勐板村邦洛村民小组;

10月1日至3日,勐板村邦洛村民小组、勐板村邦洛村民小组路口超市。

10月4日,转运至打洛集中隔离区。

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居住于勐海县黎明农场黎明橡胶分公司四队,其活动轨迹涉及场所:

9月27日30日,黎明橡胶分公司四队、黎明农场五分场农贸市场;

10月1日,黎明农场五分场农贸市场、黎明橡胶分公司四队及其附近菜地;

10月2日,转运至打洛集中隔离区。

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居住于勐海县黎明农场黎明橡胶分公司一队,其活动轨迹涉及场所:

9月27日至30日,打洛镇曼轰小学;

10月1日至2日,黎明橡胶分公司一队附近;

10月3日,转运至打洛集中隔离区。

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居住于勐海县黎明农场黎明橡胶分公司十一队,其活动轨迹涉及场所:

9月27日,景洪北高速公路收费站及宿舍区;

9月28日,医院、景洪泼水广场、景洪北高速公路收费站宿舍区;

9月29日,景洪北高速公路收费站、景洪市汽车客运站、黎明农场黎明橡胶分公司十一队;

9月30日,打洛镇卫生院、打洛镇老仓醋米线、打洛镇思茅土菜馆、黎明农场黎明橡胶分公司十一队;

10月1日,黎明农场黎明橡胶分公司十一队;

10月2日,转运至打洛集中隔离区。

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居住于勐海县黎明农场黎明橡胶分公司四队,其活动轨迹涉及场所:

9月27日至28日,黎明农场黎明橡胶分公司四队、勐海县宝军百货店勐板第一供气站;

9月29日,黎明五分场永顺停车场水果店、黎明农场黎明橡胶分公司四队;

9月30日至10月1日,黎明农场黎明橡胶分公司四队;

10月2日,转运至打洛集中隔离区。

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居住于勐海县打洛镇打洛村龙利村民小组,其活动轨迹涉及场所:

9月27日至10月1日,打洛村龙利村民小组;

10月2日,转运至打洛集中隔离区。

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居住于勐海县打洛镇打洛村城子村民小组,其活动轨迹涉及场所:

9月27日至28日,打洛村城子村民小组及自家胶地;

9月29日至10月1日,打洛镇曼夕村橡胶收购点、打洛村城子村民小组及自家胶地。

10月2日,转运至打洛集中隔离区。

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居住于勐海县打洛镇打洛村龙利村民小组,其活动轨迹涉及场所:

9月27日至30日,打洛村龙利村民小组、黎明农场六分厂;

10月1日,转运至打洛集中隔离区。

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居住于勐海县打洛镇打洛村龙利村民小组,其活动轨迹涉及场所:

9月27日,打洛布朗人家火龙果收购点、打洛村龙利村民小组及自家火龙果地;

9月27日至30日,打洛镇打洛村龙利村民小组;

10月1日,转运至打洛集中隔离区。

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居住于勐海县打洛镇打洛村龙利村民小组,其活动轨迹涉及场所:

9月27日至30日,打洛小学;

10月1日,打洛村龙利村民小组;

10月2日,转运至打洛隔离酒店。

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居住于勐海县打洛镇打洛村龙利村民小组,其活动轨迹涉及场所:

9月27日至30日,打洛小学、打洛村龙利村民小组;

10月1日,转运至打洛隔离酒店。

病例(确诊病例轻型):居住于勐海县打洛镇曼山村曼卡村民小组,其活动轨迹涉及场所:

9月27日至10月2日,曼山村曼卡村民小组;

10月3日,转运至打洛隔离酒店。

病例(确诊病例轻型):居住于勐海县打洛镇打洛村城子村民小组,其活动轨迹涉及场所:

9月27日至10月2日,打洛村城子村民小组;

10月3日,转运至打洛集中隔离区。

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居住于勐海县打洛镇曼山村曼丙中寨村民小组,其活动轨迹涉及场所:

9月27日至10月2日,曼山村曼丙中寨村民小组;

10月3日,转运至打洛集中隔离区。

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居住于打洛集中隔离区,其活动轨迹涉及场所:

9月27日至30日,曼短村曼派村民小组;

10月1至2日,打洛中学;

10月3日,转运至打洛集中隔离区。

二、健康提示

目前,各项疫情处置工作正稳妥有序开展。

(一)请与上述人员在同一场合、同一时段有交集或接触的人员,尽快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二)密切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