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3月25日,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城中田园保护条例》等8件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城中田园保护条例》《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修订)》,以及《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的决定》《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决定》《云南省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云南省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的决议。(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