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上午10时,“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对洪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对张晨光、曹泽青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治权利终身;对祁文强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反复演练,一墙之隔的密谋
李某月遇害前的那段时间住在洪峤家中,且与张晨光、曹泽青刚刚认识。在杀害李某月前,曹泽青仅仅与她见过三次。熟悉本案的知情人告诉红星新闻,为杀害她,年7月初某晚洪峤、张晨光、曹泽青在洪峤家中密谋时,李某月就住在同屋的隔壁房间,他们刚刚打完了一场“吃鸡”游戏。三人密谋后到楼下进行了多次演练,其中一次,洪峤扮演的正是李某月。
据检方《起诉书》,本案基本情况如下:年11月,被告人洪峤与被害人李某月相识并发展成为恋人关系,后因产生矛盾,洪峤产生杀害李倩月的想法,并找张晨光、曹泽青协同杀害李某月。三人策划并准备了摄像机、头盔、迷彩作训服、背包、手提包、头灯、伪装网和单目夜视仪等作案工具,并反复演练作案方法。
↑小区公共视频显示,去年7月9日,李某月独自离开了小区。
年7月6日,洪峤诱骗被害人李某月前往云南勐海县,并向张晨光、曹泽青提供资金,让二被告人提前订购机票前往勐海县。张晨光、曹泽青二人于年7月9日到达后,在勐海县购买了两把铁锹,步行至勐海县普洱茶公园树林内挖坑,为杀害李某月做准备。
在被害人到达后,二人利用“和平精英”游戏的语音功能,指引被害人到达勐海县河畔之梦小区附近,张晨光又使用手电筒将被害人引至挖坑点,按照预先演练的步骤徒手扭断被害人颈椎,致其当场死亡,二人又将尸体搬运入坑内掩埋。
同月11日,张、曹二人返回南京市,并将被害人的学生证、银行卡等个人物品及作案工具交给洪峤。8月4日,洪峤、张晨光和曹泽青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云南省勐海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此外,犯罪嫌疑人洪峤还指使被告人祁某强在江苏省南京市马场山风景区舟渔寨度假区盗窃一台价值1.8万元的单目夜视仪,后该单目夜视仪被洪峤转交给被告人张晨光、曹泽青作为杀害被害人李某月的作案工具之一。
↑年8月,李胜和家人在西双版纳勐海县。
检方起诉称,被告人洪峤、曹泽青、张晨光采用暴力手段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导致李某月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洪峤、祁某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原计划于去年12月份在云南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因被告人方提出非法证据排除,法院临时通知延期开庭。当时,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回复红星新闻称,“非法证据排除”是正常程序,系防止正常庭审被打断,本案开庭时间不会太迟。本案最终于今年1月28日开庭。
疑似电影*事行动代号下的谋杀
接近本案的人士告诉红星新闻,李某月是在精心的布局下,一步步被引诱着走向死亡。
本案中,李某月不过是张晨光、曹泽青向洪峤证明自己胆量而“练手”的牺牲品。洪峤告诉曹泽青,他之所以想杀李某月,是因为李某月知道了他的“国安”身份。年2-3月,洪峤多次提出要杀死李某月。洪峤计划带李某月去泰国将其淹死,或去缅甸找个地方掩埋。
布局杀害李某月的过程充斥着浓重的“*事”色彩。洪峤是*事迷,爱好枪支,多接触水弹枪,曾在大学期间从5楼绳降到一楼。洪峤没有正式工作,在多个场合自称“国家安全局”成员,但此说经警方调查为无稽之谈。
洪峤的一名大学好友介绍,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上大学期间,洪峤曾参加一些水弹交流活动。洪峤曾告诉他的这名好友,他在“影子部队”呆过。洪峤喜欢近身格斗,爱户外运动,喜欢玩真人CS游戏。大学时,为了练习近身格斗,洪峤曾和朋友踹坏了学校的三扇教室门,为此他们被学校记了大过处分。
张晨光与洪峤是在健身房认识,曹泽青与洪峤是在*用品淘宝店内购物认识。为了交流*事方面的知识,洪峤、曹泽青、张晨光等人建了一个群,洪峤是群主。前述大学校友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