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景洪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景洪市委批准,景洪市监察委员会对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岩温罕涉嫌严重违法问题进行监察调查。
经查,岩温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要求,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收受礼品;违反组织要求,在组织对其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并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违反群众工作要求,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反工作要求,打探案情、泄露工作秘密;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涉嫌滥用职权犯罪;涉嫌玩忽职守犯罪;涉嫌徇私枉法犯罪。
岩温罕身为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毫无敬畏之心,执法破法,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形象和公信力,性质极为严重、影响极其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景洪市监察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景洪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岩温罕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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