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广东省教育厅向社会公示广东省高等学校设置7个事项的评议结果。我市迎来喜讯,获批设立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将填补梅州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的空白。
关于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专科学历教育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发厅〔〕2号)等有关规定,经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现将对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转设东莞城市学院等7个事项的评议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年1月29日-2月4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据实向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有关书面意见请于2月4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反映。受理部门:广东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2号)邮*编码:;联系-,;传真:-;电子邮箱:fzghgdedu.gov.cn。附件: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广东省教育厅
年1月28日
综合/广东省教育厅
图文编辑/刘晓芳审核/刘英梅、刘思燕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